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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律师】当法定代表人很威风?可为什么越来越多的老板都不爱当!原因竟是...

发布日期:2020-10-21    来源:admin

文章来源:易法通

 

 

法定代表人,一个听起来很威风,实际上也很“威风”的一个职务。
它曾经,是身份的象征,也是公司老板(大股东、控股股东)当仁不让的位置。
因为营业执照上写着法定代表人的名字,也就意味着法定代表人签字基本上跟公司盖公章一个效力。
而且法定代表人可以直接对外代表公司做生意,很多文件也必须法定代表人签字才行。
总而言之,法定代表人在很多场合下代表了公司,当然,如果公司有什么问题也是经常需要法定代表人来处理和承担的。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过一则新闻:
“毕业三年女大学生,被老板‘重用’,拿着3800块钱的工资,代人当法定代表人,却操着9000万的心……”
也正是由于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存在一定的风险,而且一旦当上法定代表人就不可以随意辞去
所以现在越来越多的老板都不愿意自己来当法定代表人了。 
下面,小编就来给大家讲讲,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能会涉及到的三大风险。

民事责任法律风险

 

有限责任公司对外负债时,原则上与法定代表人无关,仅以公司自身财产为限对外承担还款责任。

因为法定代表人的行为是代表公司的职务行为,正常情况下公司的债务是不会由法定代表人承担的。

但如果是公司存在欠付工资借款未能及时支付的,法院可能根据相关单位或者人员的申请对法定代表人采取罚款、拘留、限制出境或限高消费等措施;

另外公司如果存在未及时按照裁判文书承担赔付责任时,公司和法定代表人往往一同被申请列入失信黑名单,会给法定代表人的消费和出行带来很大的麻烦。
 
 
行政责任法律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49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情形有: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刑事责任法律风险

 

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主要源于“单位犯罪”。
刑法中规定单位犯罪的,单位要承担罚金责任,还要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这里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经常与“法定代表人”是重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如果按照罪名计算,公司法定代表人犯罪主要集中在经济类犯罪,其中比较常见可能触犯的罪名包括: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偷税罪、重大责任事故罪、虚报注册资本罪、抽逃出资罪、虚假出资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非法经营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私分国有资产罪、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等等。
在文章的最后,小编给大家提个醒:
作为一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要想更好地规避法律风险,关键是依照法律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事,尽职尽责地维护公司的利益。

公司法定代表人应该有着最基本的法律意识,明白哪些问题可能涉及到违法甚至犯罪,哪些行为存在着法律风险,哪些决策需要咨询法律专业人士,避免可能发生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