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晰薄论数据资产入表视野下的律师能力与价值
北大数据资产与企业数字战略班04期
关键词:数据资产 数据资产入表 难点与挑战 律师能力与价值
前言
近几年随着新经济发展,数据资产在经济环境中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作为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进程中的新兴资产类型和重要战略资源,国家先后发布一系列政策措施来加强数据要素市场建设,以实现数据要素市场全局优化配置转化。作为一名曾经从事企业运营管理工作后转型“出家”的律师,在开展相关律师业务中本能地站如何促进企业发展和保值增值的角度为客户提供法律专业服务,以实现互助成长和合作共赢,因此通过聆听专家学者的思维观点、经验案例、前瞻预判,成为了全面了解数字经济全面发展的国际和国内形势的高效途径。通过本次三天的学习作为律师的我,对这一主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和感悟,浅晰薄论如下:
一、数据资产化相关制度的构建由来
大数据首次被写进政府工作报告是在2014年,随后工信部于2016年出台了《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大数据产业开始进入了起步阶段;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首次将“数据”增列为生产要素;2020年1月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制定了《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9号——数据资产评估》,同年《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明确了数据要素市场制度建设的基本框架、前进方向和工作重点。
2022年年底以来,中国在数据资产化顶层制度构建方面经历了三大里程碑事件。首先是2022年5月1日实施的GB/T40685-2021《信息技术服务数据资产管理要求》 完善了数据资产的标准,同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简称《数据二十条》)的纲领性文件,创新了数据产权观念,在淡化所有权的情况下明确了数据之上的收益权和使用权,数据资产化道路随即被打通。2023年8月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简称《暂行规定》,明确了企业的数据资产如何做固定资产入表,该规定自2024年起实施。2023年10月底国家层面的数据要素管理协同促进机构——国家数据局的挂牌成立,其职责之一就是促进数据要素流通,2023年10月1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印发的《数据资产评估指导意见》正式实施。
如果说自2021年起,中国以世界领先的速度搭建起了数据保护相关规则及监管体系,那么在过去两年,中国以同样的“先行”风范,展开了数据资产化领域的制度构建。
二、什么是数据资产及数据资产入表,数据资产入表有何意义
虽然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尚未就数据资产以及数据资产入表进行明确定义,但结合《数据安全法》、《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9号——数据资产评估》、《数据二十条》、《暂行规定》可以得出,数据资产是指由企业过去交易或者事先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以物理或电子的方式记录的数据资源。而数据资产入表则是指将数据确认为企业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一项,在财务报表中体现数据的真实价值与业务贡献。但是并非所有数据资源都可转化为数据资产,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或使用生命周期不能达到会计入账条件的,该类数据将无法转化为数据资产。对应《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企业使用的数据资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财会〔2006〕3号)规定的定义和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企业日常活动中持有、最终目的用于出售的数据资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财会〔2006〕3号)规定的定义和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存货。
《暂行规定》提出并规范数据资产入表工作,明确了数据资源作为数字经济的关键要素已逐步成为一种极其重要的新型资产类型,表明数据资产在财务层面上得到了正式认可。因此,数据资产入表不仅是数据要素流通和价值实现的重要手段,也是数据资源价值管理和流通使用的重要方式,不仅可以实现企业资产增值、提高市场竞争力、繁荣数据产业,还意味着我国高效、稳步实践建设数字中国和数字经济的国家战略。
三、现阶段数据资产入表企业面临的挑战和难点
《数据二十条》的颁布,对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作了全面部署,明确提出了要探索数据资产入表新模式,《暂行规定》也对企业内数据资源的确认、计量和披露进行了规范,在会计处理规则中赋予了数据资源明确的财务属性,为数据资产入表提供了细致化的依据,但要做好数据资产入表工作,实际上需要完成五个步骤,即整理数据、合规审查、登记资产、价值评估和数据资源入表。然而,因为数据领域属专业技术强的产业和新兴业务,要开展系统的完成前述五个步骤的工作必须了解甚至掌握相应知识,“门外汉”往往无从下手。暂且不论实操中企业树立的数据资产管理意识强弱,仅其缺乏专业的数据管理团队这一点,就需要企业聘请专业的数商及律师、评估师等第三方机构而言,也会因认知和技术水平不同而在合规审查阶段、价值评估层面存在巨大差异。
根据上海数据交易所于2023年发布的《数据资产入表及估值实践与操作指南》报告,企业数据资产入表十大难点,可归纳为以下三方面:
(1)数据资产确权困难:原始数据的所有权归属容易确定,但经过加工的数据所有权归属问题并无规范性文件予以明确;
(2)合法性边界模糊:当前处于数据信息化时代,企业收集的数据可能涉及个人隐私、商业秘密等多个方面。由于数据的特殊性,如果企业在对数据进行加工处理时不规范,可能会侵犯他人隐私权、商业秘密等构成侵权,如何在保护隐私、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数据,也是企业需要面临的重要挑战;
(3)数据资产价值衡量困难:如何准确衡量数据资产的价值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数据的价值不仅取决于其数量和质量,还与其应用场景、利用方式等多个因素密切相关。
四、数据资产入表视野下律所和律师的作用与价值
合规、确权、资产化,被称为数据要素价值实现的“三部曲”,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这三部曲中均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尤其是以交易流程为脉络,发挥着自身不可替代的价值和作用。
在数据交易前,数据合规及确权,是律师首先且参与度最高的环节。企业需要律师对数据权益主体前期对数据的获取、收集、梳理、拆分工作等收否有明确、合法、充分授权的相关合法性,存有的争议性、风险行进行论证及确认,根据具体情况灵活地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合规差距分析报告、合规建设规划建议、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文件。
在数据交易中,为了更好的保障交易主体的权益防范交易风险,更需要律师就个案讨论、排除瑕疵、选择匹配的交易所,设计交易结构、起草和修改完善交易文件等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还需要企业的财会部门、技术部门、运营部门以及第三方机构进行有效协调沟通、为相关部门开展的工作进行法律上的论证确认。
在数据交易后,为了确保企业能够顺利履行后续的披露义务,就需要律师推动企业加快开展对数据资源的盘点、资源归类、数据资源目录建立、数据资源再确权,数据资源入表、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治理体系搭建和数据标准化管理体系搭建等具体工作。
总之通过上述不同环节律师提供的专业化法律服务,可以帮助企业充分认识和管理数据资产,保护其合法权益,促进数据资产的有效利用和价值实现。
五、面对相关挑战和难点,律师需要怎样具备的能力
当然数据资产化给律所和律师带来更多的业务机会的同时也面临着全新的挑战,要想为企业数据资产入表业务提供更为专业的辅导及服务,律师就需要具备多元化的能力。
首先是知识储备的能力。数据经济及数据资产化目前仍处于新兴事务,无论是对其概念、理论还是技术的发展趋势仅仅都只是在起步阶段,因此,随着技术的不断飞跃迭代更新和市场环境不断变化,律师就需要有与时俱进的意识,并持之以恒地精耕细作破冰知识断层,要能看懂会计准则、听懂IT语言、要了解企业内部数据生命周期和数据治理、准确或有效的识别数据来源、分析使用过程、是否加密或脱敏、是否存在泄露风险等定性判断的知识储备;否则,只能站在原点做个门外汉,根本无法实现和各方高效的沟通和协调。
其次是有灵活构建数据资产法律知识及结构体系的能力。面临数据权属、交易等规则尚不健全的前提下,律师开展相关业务必须要认识到《数据二十条》仅是在一定程度上绕开了数据权属问题,其仅仅只是政策性文件,在律师服务中很难作为法律依据,其中的数据持有权、加工利用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设计虽具有在数据确权上走出新路的意义,但具体内涵和如何适用从严谨的法律维度均不清晰,因此律师仍需要结合现有的诸如《刑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民法典》、《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学习相关数据资产认知和保护的文章、政策、制度、规章,予以逐步完善和搭建自身对数据资产权益保护和促成商业价值最大化交易的全方位思考的法律思维体系。
最后是灵活实操全局判断把控的能力。律师无论在开展什么样的业务中,不能仅仅只是站在具体的业务点上开展片段化的服务,而是应该站在客户战略同盟者的角度,在充分了解企业内部相关情况的前提下,利用自己的知识结构和实物经验,通过解读经济规律和分析市场行为走向,帮助合作企业去识别和预判现有经营模式和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法律、合规、商业、经济等各类风险,帮助企业就可能发生的或已经发生的各类风险予以预警及应急处理,以真正实现法律价值具象化。
六、结语
数据资产入表仅仅是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关键步骤,而在高速推进的数据经济时代下,数字产业化将为企业提供更为广阔和高光的舞台,届时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也将会发挥更加不可或缺的作用,希望我们每一位数据资产律师都能通过提供更为精细专业的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合法、合规地利用数据资源,以实现长期发展和提升市场竞争力,从未体现我们的法律价值具象化。